我最近加入了 Red Hat,在这之前我在另外一家科技公司工作了很多年。在我的上一份工作岗位上,我开发了不少不同类型的软件产品,这些产品是成功的,但都有版权保护。不仅法规限制了我们不能在公司外将软件共享,而且我们在公司内部也基本不进行共享。在那时,我觉得这很有道理:公司花费了时间、精力和预算用于开发软件,理应保护并要求软件涉及的利益。
时间如梭,去年我加入 Red Hat 并培养出一种完全不同的理念。Buildah 项目是我最早加入的项目之一,该项目用于构建 OCI (Open Container Initiative) 标准的镜像,特别擅长让你精简创建好的镜像的体积。那时 Buildah 还处于非常早期的阶段,包含一些瑕疵,不适合用于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