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发者协议看各SNS开放平台的开放策略
前几天,开心网终于公布了其开放平台,同时传闻中QQ、盛大、财付通也都在准备开放平台,加上早已开放的人人和新浪微博,开放成为了一个讨论的焦点。一时间网络上充斥着大量鼓吹开放好处的文章,仿佛无论什么产品,打上了开放的标签就战无不胜了。
历史上的开放,既有开放源代码运动这样的成功案例,也有IBM开放PC落了个被收购的反面教材。开放平台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从技术上公布API,允许三方接入就可以了的。开放平台是一个战略性的产品,开放什么、不开放什么、怎么开放、开放给谁、不开放给谁、公司能从开放得到什么、三方能从开放中得到什么,每一个问题都关系着开放平台的成败。
开放,目的只有一个:共生、共赢。一个共字,体现了开放平台必须是平台提供者和三方开发者需要实现共赢的。凡是由商业公司发起的开放平台,一定要为商业公司自身带来利益,一定要保证公司对平台的控制性,所以,开放的同时也会有相应的协议保护公司的利益。
正如产品体现公司战略,开放平台的协议作为平台与三方之间的基本承诺,也是公司开放策略,保护公司利益,实现平台共赢的具体体现。协议表达了开放平台开放什么、不开放什么,如何在鼓励三方开发和公司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当然,一旦涉及到商业运营,SNS平台会和开发者签订更为详细的协议,但是,普通的开发者协议仍然具有参考价值,它可以表达出不同SNS平台对开放的看法。
各平台共同点:
不要做那些平台可以做但是出于其他考虑没有做的那些基本功能。平台有权利监视、分析三方应用产生的数据。禁止二次许可、二次发布平台提供的API。竞业保护。禁止利用应用程序引导注册三方网站。区分三方应用和自身品牌,有限制的使用自身品牌。保护、尊重用户隐私。禁止任何形式spam。禁止违反当地法律法规。Facebook作为开放平台的始祖,其许可协议也更为复杂、精细。从一般性的 《Statement of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到 针对开发者的《Developer Principles & Policies》、发布广告的《Advertising Philosophy》 、宣传活动的《Promotions Guidelines》,甚至还有事例讲解《Examples and Explanations》 ,详细、具体提供了对用户状态发布、转贴、Like按钮的设计指导。
除了那些共同点,实名制的Facebook关注用户隐私和用户信息筛选,此外大多数三方应用是运行在Facebook中,而不是Twitter那样运行在Twitter之外。
强调分享的主动性,不欢迎任何激励性质的分享,比如点击Like按钮可以获得一定返利。保护自身平台的广告,三方不能在其应用周围嵌入其他广告(如Google Adsense)。对于发布信息到New Feed里做出了详细约束,保证用户不会受到过多的打扰。Facebook有在三方应用周围嵌入广告的权利。保留开发和三方应用相类似应用的权利。不保证平台永久免费。有分析三方应用数据的权利,甚至是出于于商业目的。从思路上看,Facebook对广告、可能的新模式、平台收费、用户体验方面的保护非常注重。Facebook对分享的主动性的强调与之对应的就是开心网转帖带有的“骗”转帖的嫌疑和分享购物中的返利系统。到底要不要激励用户转帖和点击Like按钮?Facebook不提倡直接激励,可能它希望的方式是通过产品、服务本身来吸引用户点击Like,培养用户理解、使用Like的习惯。
全文:http://dev.twitter.com/pages/api_terms
不能使用API发布广告信息。发布广告信息需要通过Twitter Ads。如果服务包含显示Tweet内容的,可以在周围附带广告。仍然的,直接向Timeline插入广告必须经过Twitter Ads。由于Twitter的服务较为单一,使用Connect with Twitter的时候,如果涉及类似social networking, micro-blogging, 或者status update,必须显式的提醒用户是否同步到Twitter。在线下引用Tweet的时候除了要经过用户允许,还必须注明Twitter是信息源。Twitter的商业模式仍然在探索之中,广告作为最可能的收入来源之一,Twitter针对此有了相应的规定。近日也在传Twitter会利用Promoted Tweet在Timeline中插入广告。在所有人对Twitter商业模式迷茫的时候,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最好的答案。
人人网
全文:http://app.renren.com/developers/privacy/web
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开发者的开发作品给予公正的评价。人人网确认对开发者提供的插件应用组件,免费共人人网用户使用,但以后是否收取费用,收费的时间、费用额度,均由人人网决定。作为国内较早的开放平台,人人网的开放平台从诞生之初,对于其开放协议的争议就不绝于耳。从最初的协议所属权问题,到最近的 《人人网开放平台开发者分级管理计划》,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当年协议中颇受争议的“人人网确认对开发者提供的插件应用组件,免费共人人网用户使用,但以后是否收取费用,收费的时间、费用额度,均由人人网决定”条款,甚至连错别字都没有改(“免费供人人网用户使用”而非“免费共人人网用户使用”),唯一变的只是校内替换成了人人 。
对于开放,看来人人网是铁了心抓大的开发商放弃个人开发者了。虽然没有《人人网开放平台开发者分级管理计划》的全文,从报道看,人人网主要利用分成价格优惠,争取新应用的前期独家使用权,这是在目前国内多家SNS竞争的情况下的一个增强自身平台的方法。
是否有其他方法可循?一个问题是这些应用为了保证在多个SNS平台上运行,普遍对各个平台的集成度不高,比如,消息动态发布。以德州扑克为例,Facebook上的德州扑克每当你赢了一个大牌,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提示分享给朋友,但是国内博雅的德州扑克却缺少这样的功能。大多数应用只有一个邀请好友,这样应用本身的互动性和传播性都大打折扣。如果把条件改为平台的深度集成,不但能够增加厂商绑定性,同时增加了应用的推广效果,改善了用户体验,一举多得。
开心网
全文:http://www.kaixin001.com/platform/agreement.php?app=rapp
不同:
开心网审核之后才能上线。禁止跟踪用户行为。开心网会提供一些应用的基本运营数据。实验室不收取费用,保留收取费用的权力。保留和主营业务冲突。应用需要具备中国特色的内容审核,比如屏蔽某些关键字。功能交由三方处理,但是开心有监督权。有权签订后续合约。开心网的一个显著的区别是应用审核。出于对应用质量的考虑,开心网对应用进行了内容审核。没有通过审核的应用无法出现在官方列表里,只能被指定的几个用户使用。
从用户体验的角度来看审核本身没有问题,然而限定在几个特定的用户才有使用权是否过于苛刻?Facebook上面一大半的优秀创意都是来自于不足5个人的小开发团队,这种开发者的多样化,也给网站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丰富性和可探索性。这样的内容审核对于新兴的开发者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缺少了那种被很多用户使用的认同感。其实SNS平台本身就具有筛选性质,换一个策略,把审核的权利交给用户或许会有更好的效果:比如,活跃用户数目在5000以下不进入官方列表,如果应用真的很好,自然会在用户之间发生病毒式传播,很容易达到这个数量级。反之,应用很糟糕,自然就销声匿迹了。
此外,开心网对三方收费的问题没有任何提及,相关规定应该是在审核通过后另有协议。
新浪
定义了插件式应用。和Twitter一样,对广告做出了限制。任何和商业相关的应用(比如客户端收费)都需要和新浪签署附加协议。我有些看不太理解新浪的态度。微博平台和Facebook这样的平台有着一个显著的区别是,应用一般运行在平台之外,而Facebook上的应用会运行在平台之内。在协议中定义的“插件应用”,更加类似于Facebook这样的运行在平台之内的应用。Twitter上的应用集中在Status Update上,难道新浪微博会接入开心农场这样的应用?
和其他国内开放平台一样,新浪对涉及商业的应用都有其他协议来确定。
总结
虽然没能看到最终SNS平台和应用开发者的协议,我们还是可以从目前的这点已知信息来揣摩各大平台的意图。开放什么、不开放什么、怎么开放、开放给谁、不开放给谁、公司能从开放得到什么、三方能从开放中得到什么,每一个问题都关系着开放平台的成败。国内SNS平台群雄逐鹿,和国外Facebook一统天下的局面完全不同。人人网绑定有实力的App开发商增强自身竞争力是一个策略,更多的策略还需要探索。国内的开发程度相对国外不高。除了自身运营一些应用以外,对涉及商业的应用限制诸多,无疑压制了三方开发。审核还是不审核。能不能把选择的权利交给用户?是主动分享还是被动分享,能否引入利益驱使的分享?Facebook和开心网持有不同意见。各个平台都很关注用户体验,特别是App在SNS上发布动态。Facebook关于App在SNS传播的《Examples and Explanations》 相关文章颇具指导意义。建议继续学习:
扫一扫订阅我的微信号:IT技术博客大学习
- 作者:mxwu 来源: mxwu的互联网随想
- 标签: 开放平台 开放策略
- 发布时间:2010-08-10 22:30:17
- [66] Go Reflect 性能
- [66] Oracle MTS模式下 进程地址与会话信
- [65] 如何拿下简短的域名
- [59] IOS安全–浅谈关于IOS加固的几种方法
- [59] android 开发入门
- [59] 图书馆的世界纪录
- [58] 【社会化设计】自我(self)部分――欢迎区
- [53] 视觉调整-设计师 vs. 逻辑
- [47] 界面设计速成
- [47] 读书笔记-壹百度:百度十年千倍的29条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