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terest:充分挖掘视觉的潜力
本文已经首发于Tech2IPO,版权所有,本文为作者在Tech2IPO上的内容和链接,如需转载,请务必附带本声明,谢谢。
Tech2IPO是一个领先的技术媒体平台,专门报道和分析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方面的创新公司及应用。
如果你还是像以前那样,将自己引以为豪的设计或者视觉艺术图片收藏于私人相册,甚至将其束之高阁,那真有点落伍了。
Pinterest是一个基于视觉图片分享的社交型目录网站,由位于加州帕罗奥多的创业公司Cold Brew Labs中的三位成员Paul, Yash和Ben创办,于2010年初上线。
1. 运营模式
它看起来像一堵能够给你无限灵感的墙,墙上整整齐齐的钉(pin)满了一张张视觉精美的图片。以钉板 (Pinboards)为单位,每个板如一块灵感墙,像个相册,但不是私人的。你可以在板上钉(pin)你喜爱的收藏,别人可以follow你(相当于follow你的所有钉板),也可以follow你某块特定的钉板。对于“墙”上某张特定的图片,用户可以选择“喜欢”(Like),或者将其“重钉”(Repin)到自己的灵感墙上。
Pinterest将follow、Like和Repin等社交元素引入,意味着个人将有更加广阔的分享空间,而自己也将更有眼福。但是,对于社交元素,一味的“拿来”并不一定好。在这点上,Pinterest做的很好。对于一个拥有高质量内容(视觉图片)的社区和高质量用户群的社交网站来说,Pinterest只需要你follow某人,不需要block某人;Pinterest只需要你Like某张图片,而对其Vote反而是多余的。140字限制?得了吧,大家来看的都是图片,谁想多说?所以,何必更费神的去限制?
作为一个社交网站,Pinterest将用户视觉分享的嗜好引入了巅峰。每个用户不再唯一用户其钉板,也不只拥有其自己的钉板。整个社区将每个用户的钉板分享给大家,也帮助大家分享。
遗憾的是,目前的分享只限于网站用户。在移动终端方面,官方还没提供专门的应用,以让用户更好更方便的分享和发现。
除了移动终端方面的应用之外,Pinterest的一切看起来是美好的,就如它的灵感墙一样精美。但再美好的东西也有其赖以生存的基础。Pinterest需要思考的正是以下两个问题。
2. 盈利模式
盈利模式,是任何一个创业者必须探索的东西。做以图片为基础的社区,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Flickr开创了Web 2.0的“相册秀”时代,用户只需要交钱,就有足够的空间来存放自己的图片,就有机会来像别人“秀”图。企业使用用户上缴的钱来为用户提供空间,这种盈利模式清晰可见。但是,对于Pinterest这种没了社交就没有存在的价值的网站来说,免费只是不得不采取的烧钱方式。因此,在把用户搞得皆大欢喜之后,思考如何盈利的问题迫在眉睫。
3. 竞争对手
一个市场,有竞争对手是好事。和Pinterest类似的网站有Wanelo和Svpply。前者是个基于分享的图片书签工具。用户喜欢的产品以一张图片的形式呈现出来,用户可以将其保存,也可以直接购买该产品。可见其盈利可以直接来自于这种买卖。后者盈利模式跟前者类似,也是直接从用户腰包中掏。
两者和Pinterest的不同点在于,后两者分享的是有标价的产品,用来卖的。后两者能够帮助用户买和卖产品,自然怎样都是给用户好处。而Pinterest分享的是一切视觉上让人感觉有趣而精美的东西,没有好坏之分。因此,Pinterest即没帮用户赚钱,自己也还没探索出盈利模式。
建议继续学习:
- 越简单越丰富――极简网页设计视觉呈现技巧 (阅读:10090)
- 网易微博平面视觉项目执行 (阅读:8754)
- sns视觉设计分享 (阅读:7922)
- 视觉设计前瞻实用性研究(PNVD) 第五期 (阅读:6024)
- 视觉注意力―解剖设计的根源 (阅读:5999)
- 用色彩打造专业的视觉效果 (阅读:5743)
- 视觉设计前瞻实用性研究(PNVD) 第三期 (阅读:4882)
- 概念视觉设计 (阅读:4651)
- 当视觉设计师遇上产品经理、开发工程师… (阅读:3727)
- 视觉设计前瞻实用性研究(PNVD) 第一期 (阅读:2882)
扫一扫订阅我的微信号:IT技术博客大学习
- 作者:何 李石 来源: 天蓝色的彼岸
- 标签: Pinterest 视觉
- 发布时间:2011-02-22 23:23:16
- [55] Oracle MTS模式下 进程地址与会话信
- [55] IOS安全–浅谈关于IOS加固的几种方法
- [54] 如何拿下简短的域名
- [53] 图书馆的世界纪录
- [53] android 开发入门
- [52] Go Reflect 性能
- [49] 【社会化设计】自我(self)部分――欢迎区
- [49] 读书笔记-壹百度:百度十年千倍的29条法则
- [38] 程序员技术练级攻略
- [32] 视觉调整-设计师 vs. 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