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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你就已经输了一半。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无论是给消费者,还是投资人谈你的产品时,你都是拿对手的产品在讲,讲别人的缺点、讲自己的优点。你已经在无形中认可了对手的地位,而且给对手打广告。更为重要的是,当你需要向用户解释时,已经决定你要输了。特别是在“一切产业都是媒体业”的时代,需要解释的产品怎么让用户自传播,你的产品提供的信息恰恰是对手率先定位的,你怎么可能以一己之力修正用户已有的感知?产品或服务的优点不是你自己可以定义的,而是消费者对你产品和服务的感知,既然别人已经卡位了,你再要修正就太难了。
扪心自问,你真正了解你卖给用户的是什么玩意么?你所认为革命性的,一定会震惊世界的功能、特色,用户真的买单么? 我的意思是,我们总是习惯性的忘记一个事实:我们并不是向用户出售一款产品或者服务;我们是向用户出售一个能够搞掂问题的解决方案,他能够为用户创造价值,并让他为这个问题少操心一点。 举个简单的例子:当你认为你在卖钻子的时候,其实用户想买的是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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