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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你就已经输了一半。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无论是给消费者,还是投资人谈你的产品时,你都是拿对手的产品在讲,讲别人的缺点、讲自己的优点。你已经在无形中认可了对手的地位,而且给对手打广告。更为重要的是,当你需要向用户解释时,已经决定你要输了。特别是在“一切产业都是媒体业”的时代,需要解释的产品怎么让用户自传播,你的产品提供的信息恰恰是对手率先定位的,你怎么可能以一己之力修正用户已有的感知?产品或服务的优点不是你自己可以定义的,而是消费者对你产品和服务的感知,既然别人已经卡位了,你再要修正就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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