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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艺术的分众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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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物质生存方式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延续数千年的文化传播方式再也无法满足信息爆炸时代的需求,在新一轮技术革命的背景下,“新媒体”诞生了。

    “新媒体”是相对于“旧媒体”而言的,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可以认为是依附于新技术之上的信息传播手段。根据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熊澄宇教授的观点,新媒体是“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出现和影响的媒体形态”。

    那什么是“新媒体艺术”呢?米歇尔o鲁什在《二十世纪晚期艺术中的新媒体》一书中将新媒体艺术定义为以科技为基础的艺术(technology-based art)。与之相对的是即基于手工劳作的艺术(handcraft-based art),如绘画、雕塑。笔者更倾向于澳大利亚当代艺术杂志《亚太艺术》的责任编辑苏珊o阿里特的观点,她认为:“新媒体艺术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词,其主要特征是先进的技术语言在艺术作品中的使用。”

    在李四达主编的《数字媒体艺术概论》中,数字媒体艺术可以根据创作手段的不同归类为以下三种基本设计方法:算法式数字媒体艺术、交互式数字媒体艺术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数字媒体艺术。并认为“这三种数字媒体艺术在操作方式、作品的形式和内容以及在社会中的普及程度和影响均有不同。目前普遍采用的是依赖于软件技术和辅助编程实现的交互式数字媒体艺术创作方法。”

    无论是商业化的产品设计还是纯感性的艺术创作,以交互性为主要特点的新媒体艺术,都需要在创作流程中全面考虑用户因素的影响。

    以基于Web的产品为例:在传统艺术创作中,作者可以完全控制整个创作流程,最终成品的物理形态也是由作者自身的意识决定的,只有当观看者欣赏作品时,情感上的互动才开始启动,尽管作品的内涵映射会根据观看者的不同而发生转变,但从观者的角度来说,这种信息的接收仍然是被动的;而在网站设计中,由于浏览者的参与(如点击超链接、填写表单、选择页面等等),信息发布者无法完全控制整个信息传播过程,浏览者在与网站进行交互的同时,也参与了网站的建设,浏览者的角色性质从被动转变为主动,这也就意味着,网站性质和定位的决策者已不仅仅是作者,浏览者也成为决定网站最终结果的因素之一。有意思的是,由于网站面向群体的不可预测性,网站本身的发展也很难预测,甚至最终可能完全违背作者的初衷。

    这种交互性设计的另一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不同的受众群体会对同一设计作品产生不同的情绪波动,而这种波动反过来也影响着用户的整个认知过程,形成整个认知循环体系。

    除此之外,从受众的角度分析,设计作品本身所携带的隐性语义能否有效地激起思维上的情感波动也是评价作品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Picard教授于1997年出版的专著《Affective Computing(情感计算)》中首先提出“情感计算”的概念,将其定义为“关于情感、情感产生以及影响情感方面的计算”。其示意图如下:

    情感计算

    从图中我们可以发现,“分析识别”和“情感理解”的主观能动性直接决定了最终“情感表达”的性质属性,所以,在“信号获取”阶段创作者需要尽可能地选择高效的、抗曲解力强的语义承载符号,以便最大程度上保证受众的情感反馈的可引导性。

    最后,从符号学的角度分析,任何艺术形式的本质都可简化为“信息编码”和“信息解码”。创作者通过一系列的符号元素将自己的创意灵感进行传播,作为接收终端的读者会依据自身的认知能力对信息进行解读,从而与创作者的思想达到不同程度上的共鸣。

    信息爆炸的冲击力一直在影响着当今传播系统的格局,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o西蒙说的那样:“信息会消耗掉接受者的注意力。因此,过量的信息会导致注意力的贫乏。”所以对信息受众群体进行细分归类,不仅可以有效地进行信息传递,避免由于意识形态差异而导致的误解,而且对于创作者来说可以作为作品构思阶段的现实参考,减轻最终成品单一通道认识的负荷,提高作品的信息感知能力。

    随着人们对自身价值的不断反思和重新定位,“意识的觉醒”决定了“受众”个体都可以看作一个能动的主体,他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整个新媒体艺术体系的存在架构。一般而言,受众的这种主体性共有三层内涵:

    (1)使用媒介的目的性

    传播学中有一种“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不是媒介“运动”受众,而是人们使用媒介做了什么,关注的是大众传播的哪些功能可以为受众所用。传播学者指出,受众媒体获得满足具备三个社会根源:其一,由于性别、年龄以及社会角色不同会使人们产生对传媒的特定需求和期望;其二,更多地接触媒体带给人们社交的机会,或是由于缺少各种社交机会,从媒体那里得到补偿;其三,个人对自己的社会状况的主观反映或调整。也就是说,新媒体艺术在某种层面上只是受众了解客观世界、满足自身认知需求的工具,只有通过受众的使用才能凸显出其存在的价值。

    (2)解读文本的多样性

    传播学界一直认为应该以“解读者”来代替“受众”,因为信息本身所提供的只是潜在的待开发的意义,而最终的释义是特定的受众在特定的解读过程中产生的,受众“阅读的乐趣在于控制意义”。对信息文本的解读过程会由于不同的受众个体而产生大相径庭的理解,这是因为受众的文化背景、社会阅历各不相同,由此产生了独一无二的解读方式。

    (3)参与传播的能动性

    新媒体艺术最吸引人的特点之一就是交互性,受众在享受信息所带来的愉悦的同时也在扮演着信息传播者的角色。通过整合所接受的符号信文,将自己的情感和观点表达出来,与其他受众共同交流――受众是主动的,传播是互动的。

    这里,引入“分众”的概念。“分众”一词来源于传播学的“分众传媒”,指的是相对大众传媒而言,媒体信息针对于某一特定受众。

    提到分众认知,有必要了解认知心理学的相关概念:认知心理学(Cognitive Psychology)是从反对行为主义发端的,但吸收了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公式中合理的成分,同时又继承了格式塔心理学的整体观等。它认为:心理学不只研究行为,也要研究作为行为基础的内部心理活动规律。认知心理学是以信息加工观点为核心的心理学,又可称作信息加工心理学。它运用信息加工观点来研究人类的认知活动:如何获得外界的信息,这种信息又是怎样表征并转化为知识并储存,知识又是怎样用来指导我们的注意和行为的。

    根据Newell和Simon在1972年的研究成果,信息加工的一般原理如下 :

    信息加工原理图解

    根据他们的观点,设计作品通过显示设备传递给观众,观众通过眼、耳、手等感觉器官接收这些信息,这些感觉器官就是图中的“感受器”;“感受器”通过神经系统将所接收的信息传递给大脑进行相关处理,也就是图中的“加工器”,对信息加以识别并做出相关决策;这些功能都有“记忆”(长时记忆和短时记忆)的参与,被处理加工过的信息也可储存其中;最后,由信息处理系统输出信息,通过肢体、控制设备等“效应器”产生相关反应,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输入装置,开始新的信息循环。

    分众研究的核心在于分析不同受众的认知能力差异,下面从年龄、性别、文化、生理等方面具体分析。

    (1)年龄分众

    美国教育心理学的奠基人桑代克(E.L.Thorndike,1874―1949)与1928年研究了年龄与认知能力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人的学习能力在出生后持续增长,22岁左右达到最高点,25岁之后开始下降,下降的程度大约为每年1%,25-45岁之间整体降低大约13%-15%。就整体心理能力而言,成年人的时间知识比儿童多,学习动机也相对明确,后天的教育和训练使成人的实际认知能力要比青少年大得多。

    (2)性别分众

    美国学者Becker等发表了他们关于性别差异的研究成果,数据显示:在数学能力、空间能力上男性占优势,而语言能力上女性占有优势;在记忆上,女性擅长描述性记忆,而男性则侧重于逻辑性记忆;女性相对于男性而言有较强的情绪记忆能力,她们善于回忆当时当地的情景;在记忆过程中,女性大多采用机械识记,根据材料的外在联系采取简单重复的方法进行记忆,而男性则较多采用意识记忆,通过对材料的理解进行记忆;在思维上,女性有较好的具体思维能力及形象思维能力,男性有较好的抽象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3)文化分众

    相对于上述2点,文化背景的分众影响更加复杂和具有决定性。所谓文化,“广义上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总和。指的是每个民族为了生存和发展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狭义上的文化是指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结构仅仅把观念形态的精神文化视为文化,它包括社会伦理道德、政治思想、文学、艺术、哲学、宗教、科学技术、民情风俗、民族心理、思维方式等。”一般说来,文化的影响是隐性而久远的,它贯穿了整个人类的文明史,为人们提供思想性指导和道德性规范。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文化属于一种经验积累,在新媒体艺术的创作中可以利用这种经验指导有效降低作品的认知难度,提高最终成品的亲和力。值得注意的是,文化本身是具有差异性的,这种差异性分散在地域性、民族性等诸多邻域。这启示我们,在进行跨文化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受众群体的文化偏好和禁忌,将失误降到最小。

    (4)生理分众

    在讨论受众的理论分界时,我们不能忽视还存在这样的一个受众群体,他们存在生理上的种种缺陷。无障碍设计、人性化设计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范本,新媒体艺术由于自身“多感知通道”的特点,通过视觉 、嗅觉、触觉等多种感知方式的并行,可以在生理分众领域发挥更加广泛的影响。在针对这部分受众进行相关设计时,要特别留意他们的心态变化和心理需求。心理学家认为,“个体的需要若得不到满足,就会出现紧张、焦虑等心理状态,从而使心理失去平衡,作为一种自我保护,会对某事物产生反感”。由于生理缺陷的局限,这部分受众对设计作品的感知在某些方面甚至更加敏感,如何避免不必要的认知误会,值得创作者深入探究。

    新媒体艺术的产生作为新兴的艺术存在形式是新技术背景下的必然产物,“科学技术的进步为艺术形态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物质基础,艺术形态的持续发展、继续进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艺术作品本身而言,明确受众对象不仅仅对于弱化最终成品的认知负荷、提高作品的信息感知能力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能更有效地结合现实应用模式,体现出新媒体艺术“以人为本”的核心社会责任,为今后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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