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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微博被恶搞所引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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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是在今天下午(也许是上午),有一位微博用户发出了这样的微博:

    谁坐过飞机?给我讲讲注意什么!!!不谢

    这条微博中用的感叹号很多,有那么20-30个,我就不再打了。事实上,这条微博除了使用那么多感叹号以外,也没什么好值得注意的——坐飞机现在虽然谈不上是什么稀奇的事,但人总有第一次,总有第一次坐飞机的经历。

    这其实是一条很普通的微博,但迅速引来了大量的评论。这些评论以恶搞为主。比如有人建议向窗外吐痰要注意风向,不要吹到后头去;还有人指出机长室的后方小屋是吸烟室;也有人忠告说坐飞机是不能打飞机的。这些评论充满了娱乐精神,以至于围观者都不是围观微博(原文本),而是围观评论(解释性文本)去的。这条微博的转发数达到了2万之巨。

    这位用户后来删除了这条微博(我颇为遗憾没有截图,因为这是相当好的一个案例),从删除这个行为来看,2万的转发已经对他产生了困扰。——或者这么说,这不是一件他所期望发生的事,也谈不上任何享乐。

    这件事之所以让我觉得是一个案例,主要因为引起了我对“公共空间”、“公共领域”、“私人空间”、“私人领域”的思考。在今天这个时代,公共和私人的界限,已经相当模糊了。

    微博到底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毫无疑问,它是公共的。它是一个公共空间(public space),不过,未必是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后者是一个学术化的名词。比如你在公园里说话,当然是在公共空间里说话,但这些话语,未必就是公共领域的话语。重点在这里:传统上讲,公共领域一定和媒体有关。你在饭店的饭桌上(公共空间)说张三行贿,还是一句私人话语。但你要在媒体的文章里写张三行贿,那就不是私人话语了。

    在微博这个公共空间里写微博,究竟是私人话语呢?还是公共话语?这个问题其实一点都不简单。

    我们用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做例子。在公园里,我和某女搂搂抱抱把肉麻当有趣,这是私人行为。如果我是躲在树后草丛里(还是公共的空间,不是我自己家里),没什么不可以。有道德君子跑来说注意影响啊,只会被认为“你侵犯我隐私”。公共空间里不是没有私人空间的,人们有“合理的期待”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私”行为。再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在一部没有几个人的地铁车厢里,有人非要坐你旁边,你是不是会犯嘀咕?

    微博用户可以不可以有“合理的期待”认为自己的话语纯属私人性质呢?这个问题不好说。你去问任何一个人,但凡对微博机制有所了解的,都知道任何一条微博都可能存在被大量人围观。但落实到具体行为,你承认不承认在每写一条微博之前,你并不见得会考虑:这条微博有被围观可能。

    我有一个学生,她的同学和某位死者同名。于是她在微博上开了一句玩笑,我当时就警告她小心被喷。后来她删除了这条微博,并同意我的说法。在微博这种地方,不能以为自己没几个粉丝,就毫不在意。微博特有的转发机制,使得你的话语不见得只是一度好友看得到。一旦传到三度、四度,围观者看到的只是没有生命的文本,恶搞也好娱乐也好,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根本不存在要考虑你的面子。

    现实生活中的公共空间里的私人行为不小心进入到公共领域中,也是有可能的。比如某男和非自己老婆的女性在公园里卿卿我我,结果媒体正在拍摄公园里的一片大好和谐气氛,镜头扫过,上了媒体,又很不幸的被自家老婆看到——这不是我编出来的故事,上海今年发生过。这个案子有媒体参与,而且媒体也是无意的。那么,如果是一个个体,纯属故意,拍你这个镜头,往微博里传呢?

    这样的情景,的确有很明确的受伤害——比如你慌慌张张很没有仪态的神情被故意拍到了。但你很难去起诉什么人。法官只会告诉你: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嘛。

    在没有UGC的时候,公共空间的私人行为要进入公共领域,是很小概率的事件。但是,在今天,UGC大潮到来,至少有一点是可以确认的:任何一个人,都会成为任何一个人的“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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