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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创新的两种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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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yz98在Twitter上指出

    新浪微博的评论附属于原文就已经够不平等了,即使当BBS用,难道不知道评论经常比主贴更精彩吗?为什么就没有转发和收藏功能呢?更过分的是还多了个举报功能,凭什么就不能举报原文呢?

    也就是说,新浪微博其实是个“微论坛”,只是用了个微博客的概念来忽悠大家。如果Twitter的信息架构对它的信息传播没有任何优势,那它为啥要整个新的?架一个BBS不就行了吗?

    当然,这点有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大阵营各自为自己辩护。不能说其荒谬。其实,在我初次看到两者辩论时,感觉大家都很有理,如果真的有胜负,那也很难分。

    如果没有官方的发言介入,对于局外人而言,这种辩论难免没有权威性。假设Twitter是你做的,那么看到新浪微博的信息架构很可能会一笑而过。或许你会想,新浪微博那种形式,我们早就讨论过,是不行的。理由呢?一大堆:不利于信息的传播、不能平等的对待系统中传播的不同的信息,等等等等。而事实也证明,Twitter采用这种形式成功了。虽然有部分人不喜欢它,但也算是Web 2.0中的佼佼者。

    同样假设新浪微博是你做的,看到Twitter那样的信息架构,或者看到那些抨击新浪微博的信息架构的人,也可能一笑而过。或许你会想,Twitter这种形式,我研究了好几年了,来了中国就不能变通下吗?看人家饭否,死得多惨!(这里假设饭否确实死得很惨。)在中国,你面向的不是全世界的用户,你就得做面向中国用户的东西。否则,如果腾讯微博之类的恰恰做了我们没做而当初又很想做的那一套,而恰巧腾讯微博因为这发展迅猛,那其它的一切还有什么意思?最终,事实也证明,新浪微博这种形式在国内还算领先,而其它微博客也基本上是按照我们新浪微博的模式做的(就连那个t字头也是!)。

    现在,局外人傻眼了吧?官方都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而且做的很成功,你没做过,说再多也没用。所以说,有时局外人的辩论很扯淡(在很多人看来是这样的)。

    不过,事实确实是这样的吗?

    知乎抄袭Quora,一摸一样的抄下来,人们对它不是照样赞口不绝吗?点点抄袭Tumblr不也一样吗?说道这,你可能会想,我们的中国创业者,到底该怎么办?抄袭别人的不是(知乎和点点也被很多人批判被人鄙视,估计这些人跟拥护他们的人一样多),不抄袭也不是(新浪微博说自己是微博,做的却跟Twitter不一样,这是种创新,还是仅仅是中“不抄袭”?),有了大量用户也不是(与其它微博相比,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用户量独占鳌头),没有大量用户的更不是(饭否做微博做的先,用户量却远远落后于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到底如何是好?

    要我看来,这没啥好不好的。原创就是原创,抄袭就是抄袭。在互联网界,抄袭几乎没资格跟原创相提并论(团队的其它方面另说)。在互联网创业,不像证明毕达哥拉斯定理,永远都可能有出其不意的证法让大家惊呼雀跃。把一个很成功的产品引进来,只要是第一个做的,似乎稍微改下形式就能做成了(团队的其它方面另说)。如果拿这种方式去证明毕达哥拉斯定理,只会让人耻笑。或许你会说,互联网创业跟毕达哥拉斯定理的证明不一样,不需要那么苛刻。那好,它也不应该享有理性的辩论。

    很多中国创业者潜意识里的假设不外乎有两种:一、这个产品,在国外用户中怎样怎样,所以在国内也可能怎样怎样。二、这个产品,在国外用户中怎样怎样。但是,由于文化或者国家政策等原因,国内不可能这样。我不否认这些都是很好的推理,但是这种由一种大群体的行为来推测另一种大群体的行为,可能并非如此简单,并非非此即彼。这样非此即彼的想法,往往导致前者推理让大家赤裸裸的抄袭,导致后者推理偷换概念的抄袭。两种抄袭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丧失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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