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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的恶趣味以及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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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月月这件事大概是10月以来从网上爆出来的最火的事件。我对小月月这件事有什么营销上的“阴谋”没有任何兴趣,但我倒是对这种互联网上的所谓“恶趣味”颇有琢磨一下的想法。

    国庆长假里,我也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被称为“脱水版”的小月月故事,毋庸置疑的是,这是一个带有强烈恶趣味的故事。后来我又去了天涯、豆瓣之类的地方晃了晃,的确观者如云,拍砖无数。在这个恶趣味故事中,大量的评论留言,我不得不说,也是恶趣味的。

    第一个可以思索的问题是,小月月故事为什么那么火?国庆长假对于很多喜欢泡网络社区的宅男宅女们是一个漫长的且没什么新闻的时光,这个故事的应时出现,可以说在天时上占尽被传播的优势。第二个原因,则在于这个故事的发布是一个连载性质的帖子,楼主发一段,围观者盖上十数楼(即评论),楼主再发一段,更多的围观者盖更多的楼,而且楼主还在间歇中不断地和盖楼者互动,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围观者持续围观以及将这个故事传播出去的可能。我和一个就这个话题采访我的媒体记者说,如果这个故事是一气写完发到网上的话,它的传播范围,应该不会有今天这么大。

    诚然,这个故事本身的恶趣味是它火爆的最本质的原因,道德家们又开始忧心忡忡,再一次举起了“群体狂欢”的棒子,并以此为据,说明当下中国互联网普遍蔓延着恶趣味的气息。但我绝对不这么看。某种程度上,我认为这种事,再正常不过。

    大抵上,除非你是圣人,你总有“恶趣味”的一面,在一个特定的事件中,你参与了,无非也就是暴露出你这一面。但如果要以此为“管”,窥出“你就是彻头彻脑的一个恶趣味的人”,那可真叫管中窥豹只见一斑了。小月月事件,假设有100万个参与者,它无非也就是反映出这100万人作为一个人的再正常不过的恶趣味的一面,但如果就此断言,这100万人是恶趣味的人,这种假设,未免失之于过分“胆大”。

    互联网已经是一个社会――这句话的意思是,它其实已经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而不是对立甚至孤立于现实社会的什么虚拟社会。人们对于怪异事件的围观心态,自古有之,既然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那么投射于网络上,再正常不过。如果我们认同正常社会需要多元化的话,那么,我丝毫看不出,小月月这种事,对于整个社会的负面到底会在哪里。

    网络红人凤姐,也是一种恶趣味,她的现身之处,必然引发大量的围观。但我很少看到有人会以凤姐的方式去工作生活,所谓凤姐粉丝众多,不如说看客居多。而至于有人愿意找凤姐举个牌子站在通信展上宣传宣传自己,顺便贬低一下竞争对手,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也愿看,三厢情愿,没什么本质上的危害。

    如果你仔细去分析一下小月月热帖下的那些评论的话,其实对于传统价值观是否会被颠覆的问题,则大可以放心,很少有人认为小月月这种行为是正常的。有人以为,如果网络江湖奉行实名的话,这种事就不会有了――这点我倒同意。不过,正如需要一个人在马路上行走时顶着块牌子大书自己姓甚名谁一样,这样的网络江湖,无趣得紧,不要也罢。

    事实上,我对于中国网民的价值观是相当有信心的。在一个名为糗事百科的站点上,有一个版块,专门让用户倾吐一些很怪异的事,围观者对于这些怪异的事可以点击一个笑脸表示赞同发贴者或点击一个哭脸来反对发贴者。仔细看那些笑脸和哭脸的比例,你就明白,即使在如此匿名的网络江湖中,传统价值观依然占据上风。中国互联网虽然恶趣味的事不少,但中国互联网不是一个恶趣味为主的网络,中国网民更不是一个唯恶趣味不欢的群体。

    至于人们为什么对于小月月凤姐之类的事那么有兴趣,这已经是另外一个话题:审丑带来的心理愉悦――这本来就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但和本专栏关系已经不大了,就此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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