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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作为评委参与过一个移动运营商的视频内容供应商招标活动,搜狐视频派出的员工非常骄傲地告诉在场的人:网民感兴趣什么,搜狐都知道。其实我一点也不怀疑这个说法,搜狐的确有这样一份资源。而这份资源,是大数据时代数据竞争的前提。在我看来,搜狐完全没有必要去拼命折腾微博。新浪在微博上深耕三年,至今还不知道大部分用户是谁(v字认证除外),搜狐依靠搜狗三件套,就足以了解用户了,也为互联网广告从广播式广告向定向广告转变建立自己的前提。
    时下可能用户最多的贡献内容区域就是微博了,这是用户的言论维度。最多的内容获取区域,不太好说,几个大门户都有着自己的地盘,姑且认为用户的阅读维度在门后吧。最明显的兴趣维度,其实是在搜索引擎,缺少兴趣你就不太可能在那个框里输入什么关键词。最后一个:消费维度,基本掌握在几个大型电子商务手里。从言论到阅读到兴趣到消费,这四大维度散落在不同的公司里,事实上我们的确可以承认将这些数据拼起来,可以得到相对最完整的人的维度,但很难想像他们会在数据层面进行合作。人的阅读和消费有没有关系?当然有,中间的关系是什么?那就不是那么容易获得了。算法建模倒是其次,数据采集就是个大难题。
    微博到底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毫无疑问,它是公共的。它是一个公共空间(public space),不过,未必是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后者是一个学术化的名词。比如你在公园里说话,当然是在公共空间里说话,但这些话语,未必就是公共领域的话语。重点在这里:传统上讲,公共领域一定和媒体有关。你在饭店的饭桌上(公共空间)说张三行贿,还是一句私人话语。但你要在媒体的文章里写张三行贿,那就不是私人话语了。
    整体而言,中国网络人口的年龄层相对于整个中国人口是年轻的,30岁以下网民占据了一半。年轻人对恶搞之类的事的热衷丝毫不奇怪,于是在网络上随处皆可见到恶搞。互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又为恶搞推波助澜。在互联网上,亚文化几乎成了主流文化,便是这样的原因。
    微博在商业上真正强劲的对手是微信,虽然两者并不是一回事,但争夺的东西都是一样的:用户的注意力。微信于11年1月发布1.0版,采用了快速迭代的开发方式,今年5月就进化到4.0版。普通人今天使用微信的重要动机在于:它能满足人们自身某些时候显摆的需求,但又避免了无意义的围观。微信的使用所产生的危机,远远小于微博上的。要知道,同样一句话,在你的朋友(真正意义上的)面前是可以接受的,但在陌生人面前,恐怕就不那么容易接受了。再加上微博的转发机制,事实上微博上颇有些人被推到完全意想不到的风口浪尖。有一位IT从业人士这么和我说,每一次微博上的小危机,都赶跑了一批微博上的用户。
    从情感上讲,以技术为主去推动某个产品或服务的,总会获得更多的赞叹,因为这和互联网就是个技术是有关的。而用人力运营去做的,则会换来一句“这有什么了不起的”。特别是在一些媒体类产品——比如微博——,说的好听叫“策划”,说的难听的,那可不就是“炒作”吗?
    费正清曾经有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比喻:“中国商人具有一种与西方企业家完全不同的想法:中国的传统不是制造一个更好的捕鼠机,而是从官方取得捕鼠的特权。”律条就是保障特权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许可制的环境下,哪里还有什么小公司的腾挪之地。
    大部分人在网上如果被人恶言相向,可能都会这样的念头:这家伙究竟是谁?大部分人在看着例如BBS里的污言秽语时,可能都会这样想:如果这些人是实名的,大概就不会那么放肆了吧?实名制的起源,基本上就在这两个想法中产生。 韩国是一个互联网渗透率高达7成以上的国家,可见它的网络社会之发达。它也是全球第一个推行实名制且推行的最彻底的国家。早在02年,它的15个政府部门就开始实施实名制,到了05年的狗屎女事件(一女子由于未清理宠物狗在地铁里的排泄物而遭网民人肉与攻击,导致此女患精神疾病),实名制推向民间开始进入立法阶段。07年,信息通信部正式出台与网络实名制有关的法案。而韩国人气女星崔真实自杀,更是使得此项法案的支持率大升。从时间顺序上,我们可以看到,网络实名制并不是仓促之间拍拍脑袋的想法。必须承认的是,韩国政府也是小心翼翼的:从02年的政府先行,一直到07年才开始立法。
    一个社区的风格究竟是运营方决定的,还是用户决定的?我自己有一个答案:运营方,而keso则偏向于认为是用户。后来我在微博上发出了这个问题,有一个回答得到了keso的认可:运营的风格决定了第一批用户,第一批用户则奠定了社区的风格。 这个答案有一定的道理,但我总觉得还有唠叨两句的必要。一个社区的风格形成,第一批用户自然很重要,但完全有可能因为第一批用户,这个社区就再也起不来了。 值得警惕的一点是,社区变成一个“IT社区”。虽然我个人是混迹于IT圈的,但我深知,IT的话题(除了苹果新手机发布这类的大事件),大部分话题是非常小众的——有太多看似从业IT的人下班后一点也没有兴趣再讨论这方面的事了。而通常做社区的人都出身互联网,在圈内或多或少有些人脉(或者知道一点圈内所谓的大拿),引导这批朋友进入一个社区,完全有可能把社区做成一个IT垂直领域。
    近来,几个平台类电商的价格战愈演愈烈,无论是互联网出身的京东、天猫,还是传统行业涉足的苏宁、国美,都祭起了价格战这种“杀人一万自损八千”的法宝。虽然有论者认为,电商更应该注重自己的服务,而不是仅靠价格战,但恐怕电商这个业态,由于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很大一块建立在“便宜”上(相对于线下而言,理由是省略了大量的人工、场地、水电诸如此类的费用),价格对抗,大致是免不了的。 但其实电商的成本一点也不低——我有时候甚至会觉得,做一个电商怕是比线下开个店的成本低不到哪里去——有两部分的成本它高于线下店。其一是物流费用。消费者去线下店的成本是由消费者自己承担,买到了货也得自己想法子扛回去。但电商则以满多少多少包邮来吸引消费者,实质上就是将原来由消费者承担的成本转嫁到自己头上。
    摘要: 本文探讨了谣言的产生、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动力、过程和机制,着重意图论述谣言的根本,其实是人们对各类事务的主观立场。辟谣或制止谣言传播,必须意识到,与谣言的对抗,其实是希望改变人们的立场,而非简单地澄清一个事实便已足够。 关键词:谣言、人际传播、大众传播、辟谣、立场 时隔十五年,泰塔尼克号以3D版重返大屏幕,并进入中国大陆地区,引起了普遍的关注。不过,十五年前不曾剪去的一个大约有两秒左右的裸露镜头,这一次则没有逃过剪片之手。这件事遭到了网友的恶搞。有网友用广电总局的口吻说:“考虑到3D电影的特殊性,我们担心播放此片段时观众会伸手去摸,打到前排观众的头,造成纠纷。出于建设精神文明社会的考虑,我们决定删除此片段”。
    做一个网络社区是越来越热门了,几乎到了“没有社会化因素”就不是一个好主意的地步。社区网站都侧重于“人”的存在,而细细分来,大约有这么三种用户。 第一种用户,按照我的一个友人的说法,就是“孔雀”型用户。这种用户通常属于名人或者某个圈子里的名人,有一定的号召力。一个孔雀型用户的登录,会带来更多的用户,好处显而易见。但孔雀型用户带来的另外一个特征也是社区运营者应该注意到的:TA通常把这个社区当成个人的秀场,摆弄自己的羽毛,以吸引更多的粉丝(围观者)。孔雀型用户其实对社交兴趣很低(不是没有),相对来说,TA更注重的是依托这个社区,把自己的ID锻造成一个有影响力的自媒体。 新浪微博凭借名人战略,吸引的就是大把的孔雀型用户。这类用户成为一个社区的主流之后,社区不再是社区,而成为一种媒体:社会化媒体(social media)。
    动点科技创始人卢刚有一次在微博上发起一个讨论:中国的创业环境与美国相比而言,根本因素上缺少了什么?他列出了几个他称之为硅谷的创业基因:允许失败、海量好主意、风投群支持、一批优秀的创业导师、连环创业、骨子里的DIY精神、政府税收等政策支持等。这些我都基本同意,但根本上,恐怕另有原因。 对于IT圈来说,鲜有不靠风投而成功的创业案例,概因为免费+规模基本上是各种创业故事的特征。风投不是散财童子,每一笔投资都会追求尽可能大的回报:风投A把股权溢价转卖给了风投B,风投B再如是为之,但总有最后一棒的时候,那就是在公开市场上的风投退出。 虽然很多人说上市不是结束而是另一种开始,但恐怕很多人都打心眼里认为,上市至少是一种里程碑式的胜利。可惜这种里程碑式的胜利,在中国互联网圈的中国公开市场上,案例极少。
    这本书,和我最近刚读完的两本《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脏话文化史》几乎可以算成一个系列的读物,道理就在于,今天如火如荼的微博,的确涵盖了这三大方面:用户的网络自我呈现、微博场里的污言秽语,以及无法回避的:网络谣言。由于微博的转发机制,使得谣言这个东西,在这种互联网服务中,表现得异常抢眼。 我这个博客的首页右上角(不是文章单页右上角)有这样一句话:立场即真相。这句话是我的一个好友的发明,我无比同意到认为这句话一语道破了天机——我颇为担心我这个好友发明出这句话怕是要损阳寿的。在谣言和反谣言的争斗中,每个人都似乎在关注究竟什么是真相。但遗憾的是,事实(fact)和真相(truth)其实不是一回事。事实是客观存在,而真相,说到底,是主观立场。 于是,卡普费雷在这本书中写道:“通过深入研究控制谣言的问题,我们闯入了谣言规律的核心,即从根本上进入了信仰的领域……(而)证实的标准中包含着很大的主观性。
    关于中国式微博的“转发”和“评论”设计,争论的文章已经很多了,在我眼里,大部分充斥着twitter原教旨主义的色彩:即动不动就是twitter如何如何,潜台词就是twitter是好的。这样的说法我比较不能认同。最核心的一点是,这些争论者似乎忽略了这样一个背景:中国,是BBS文化盛行的网络世界。
    腾讯的联席CTO熊明华最近在提及Q+这个平台时说,Q+下一个发展的重点是电视,然后是车载。在他看来,很多移动互联网公司恰恰忽略了这两个地方。按照这样的说法,腾讯依靠QQ覆盖电脑,依靠微信覆盖手机,再图谋电视和车载,还真是把一个现代人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四个“屏”,全覆盖了。 覆盖屏,也就是覆盖了消费者接触面,覆盖了最重要的渠道,腾讯的方略是没有什么错的。但问题是,如何覆盖渠道是值得讨论的。腾讯的做法,看来是直接将软件(或者叫应用)置入到屏中,但的确还存在另外一个做法,那就是“盒子”。 盒子策略,已经有很多公司尝试过了,但纷纷铩羽而归。最出名的莫过于微软的维纳斯计划和盛大的盒子(后来改称易宝)。盒子的核心理念其实是这样的:一个小小的终端设备去控制屏。在维纳斯计划和盛大易宝中,基本是就是一个“不能移动的”终端设备去控制“一个”屏(电视)。而它们的失败,也正是因为这两点:不能移动、一个屏。
    闲来无事,收集了四大门户外加一个百度从06年到11年的广告收入数字,并计算了它们的五年的增长率,09年全体下滑理由都是金融危机。 从下图可以看到,深蓝色的新浪11年广告增长率是最低的,排名依序是:百度、搜狐、腾讯、网易、新浪。网易的基数很低,可以放在一边,但新浪折腾微博两年,增长率却是不高啊。 这个图表基于下一个表格的数字(自06年来五家公司的广告收入数字及增长率): 绘制成收入数字图表后,的确可以发现搜索广告真的是一骑绝尘。从绝对数字而言,06年还是老大的新浪现在是老二,但搜狐和腾讯都离它很近了,特别要注意的是腾讯,五年的广告增长率从来没负过(搜狐09年差点就负数了,百度严格意义上不算门户): 把百度去掉以后,看纯门户的广告收入数字,更清晰: 网易的门户有个性实在是可以找到答案的,呵呵,有个性的门户,通常嘛,就不讨广告商喜欢咯。
    整个春节,吸引国人眼球的莫过于发端于麦田,沸腾于方舟子的“韩寒代笔”事件了。韩寒目前已经启动了司法程序要告方舟子,相关法律问题自有法律人士和专家去评判,我这里想谈谈的是:自媒体的伦理(We-Media Ethics)问题。 先还是要从一个法律案例着手,一本据说卖得极好的书《批评官员的尺度》详细描写了这个案例。简单描述就是:警察官员沙利文,由于《纽约时报》一篇部分失实的报道(严格说来是一则广告)而起诉后者。一开始沙利文获胜。但官司打到联邦高院时,高院判媒体获胜。这个官司被视为“保障新闻自由”的重要案例,被各种论文援引的次数应该是不可胜数。而在这次方韩斗的微博评论中,我又见过了多次。 有论者认为,这个案子仅适用于“官员”,道理就是因为这本书的书名叫《批评官员的尺度》,言下之意就是韩寒并不像沙利文那样,可以被“部分不实言论”来质疑(这个词很多人也不见得同意,他们认为方舟子就是诽谤)。但我对此深表
    必须承认的一点是,我是一个有拖延症的人,而且还不轻。而就我的人脉圈来做一个不那么“科学的”推断,今天职场里的人,拖延症应该很常见。在一篇题为《有种快乐的代价叫拖延》的文章中,引经据典,从社会心理学的理论高度详细讨论了拖延症的来源,不无道理,有兴趣的人可以搜索一下来看看。 但我总以为,这篇文章似乎尚不完整。虽然我完全同意从心理层面对拖延症的分析,但我总是想再追问一步:怎么会出现这种心理的?特别是在科...
    玩光荣三国演义的人都应该知道祢衡这个人,游戏里对于祢衡的赋值是智力比较高(也就是比较而已),算是个“军师”类型的人物。在罗贯中的三国演义里,对祢衡很是同情。不过不奇怪,罗贯中把曹操弄成个大白脸,祢衡和曹做对,本着“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支持”的精神,给祢衡上点彩妆,再正常不过。 历史上的祢衡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必须承认的是,文笔很好。代表作《鹦鹉赋》被认为是汉末小赋的优秀之作。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文章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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